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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传统村落志编纂业务培训会召开
更新时间:2017-07-07
 
会议现场
▲会议现场
会议现场
▲会议现场

  2017年6月21日至22日,北京市传统村落志编纂业务培训会召开,有关区地方志工作机构负责人、业务人员和首批传统村落志各项目单位人员,共70余人参加培训会,市地方志办党组成员、副主任张恒彬出席会议。此次培训会邀请了有村镇志编纂指导经验的房山区史志办原主任刘文江和神华集团史志办张长生进行授课。
  刘文江讲授了编修村志的意义,村志是记录传承乡村文化的主要载体,是记住乡愁的主要载体,是乡村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是普及方志的重要途径。在村镇中仍存在乡镇、村干部不了解方志,大多数村没有收入,难以承担编纂村志费用,入志资料严重匮等问题。在组织方面还存在村志理论体系不完善,编修村志人才匮乏,区志办力量不足等问题。在编修村志中,要注意要向村镇干部讲明志书特点,讲明村志特点。严格遵守基本程序,先对全村有一个基本了解,然后再调整篇目,全面查阅档案资料,深入召开座谈会,反复核实修改志稿,初审稿一定请村领导把关。鼓励引导公司开展编修村志工作。
  张长生以“传统村落志编纂初探”为题,主要讲授了村落志篇目以章节体为主,要遵循横分门类的要求。村落志体裁运用应涵盖志书主要体裁,以志为主,基本章法是“据事直书”“述而不论”。资料长编是志书资料的整理运用,是向志稿过渡的中介,也是连接资料与志稿两者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张恒彬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在二轮区县志进入复审、终审阶段,启动传统村落志的编纂,恰逢其时。通过编修村志,能够将乡愁留下,将村民的记忆留下,同时也是在城市化进程中,抢救性保存村镇资料的重要方式。村志读者对象,主要是广大村民。村志编修要为现实服务,为城市化进程服务,为乡村治理服务,为村民服务。村志编修要坚持志体,村志不同于传统的综合志,要突出特色,有所创新,拓展资料收集视野。动员一切力量,积极参与村编修工作,加大培训力度。他强调在村志编纂中,要把好政治观,尤其注意对政治运动、民族宗教问题、港澳台事务等内容的记述,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他希望,在市地方志办、各区地方志机构和各项目单位共同配合下,加强对村志编修工作的研究、思考和交流,以编纂传统村落志为契机,扎实做好全市村镇志书编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