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建制沿革之区境隶属
更新时间:2017-06-01
丰台区是1949年建置的北京市近郊区之一,远自商、周时代,丰台地区即属古北京-蓟城的郊野。春秋战国时蓟城为燕都。秦时置蓟县,为广阳郡治所。其后历汉、魏至隋,蓟县多为州郡之治所和诸侯王国都城所在。至唐建中二年(781),析蓟县西界为幽都县。今丰台区中部(卢沟桥乡和花乡)当时属幽都县;东部(南苑乡)属蓟县。辽开泰元年(1012),改幽都、蓟县为宛平和析津。金贞元元年(1153)又改析津为大兴。从此丰台地区中部属宛平,东部属大兴的格局一直延续至清代。清末(光绪年间)丰台镇以东,大红门以北划为城属区。1913年(民国2年)皇家苑囿的南苑划定为大兴县辖区。1928年6月北京市改为北平特别市,原北京城属郊区正式建立为东西南北四郊行政区,丰台区东部属南郊区,中、西部分属宛平县和房山、良乡县。抗日战争胜利后,今南苑乡大红门以北为北平市郊三区,以南属大兴县;大井-丰台镇-大葆台为宛平县东界,以东属北平市郊四区。
花乡南部前汉置阴乡县,治所在大葆台附近。
丰台区西部王佐乡南侧,前汉至北魏、隋设广阳县和良乡县。后唐时良乡县治由今房山区窦店北移至良乡镇,广阳县治所广阳城改为镇。王佐乡南部(王庄一怪村以南)元、明、清和民国时期属良乡县辖区。王佐乡北部(包括大灰厂)元代属宛平县,明、清及民国时期属房山县管界。
——摘自《京畿丛书·丰台》,1999年11月出版